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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民政”建设综合督查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甬民发〔2020〕105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0-09-23 1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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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甬党法执〔2020〕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局结合督查检查年度计划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民政”综合检查督导的通知》(甬民发〔2020〕83号)。在各地完成自查的基础上,8月27日至9月8日分组对各地进行实地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台账和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来看,今年各区县(市)法治民政建设力度和水平较往年有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一)领导重视。一是各区县(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和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年初有研究、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措施、年终有考核、经费有保障。二是行政执法机构“应建尽建”。继镇海之后,江北、宁海也先后挂牌成立了民政执法大队。自此,市、区县(市)两级民政执法机构实现了全覆盖。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不断加强。慈溪市民政局自2018年以来专门制定了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4个文件;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等均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

    (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学法普法氛围浓厚。各地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和“周二夜学”制度,创新宣传形式,扎实有效开展系统内外各项学法普法工作。二是执法证持证率不断提高。目前,各区县(市)民政执法证持证人数创新高,达119人,其中江北、镇海、鄞州、余姚、慈溪、象山等持证率已达85%以上。三是“互联网+监管”阶段性任务基本达标。监管目录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100%。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使用激活率均100%(功能区除外)。

    (三)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制度,明确专人专岗专事的处理程序。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精神。各地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涉访事项处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等手段妥善解纠止纷。未发生因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事件和其他行政案件。

    (四)改革项目成效显著。镇海区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的“码上参与”相关做法被省《竞跑者》推荐发表;江北区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国务院试点项目;北仑区民政局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婚育户”一事联办机制,得到市领导肯定;奉化区民政局探索“互联网+殡葬管理”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全区死亡信息与公墓地数据的实时互通比对、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宁海县积极探索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创制,发布了全省首个县域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地方标准——《宁海县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指引(试行)》。

    二、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各地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组织领导方面强弱不均。个别区县(市)局党委(组)重视程度不够,机关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未按规定在网站公告。“以案释法”等普法工作缺乏主动性,个别区县(市)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进度偏缓,台账存在条目不够完整、内容不够精准问题。

    (二)执法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虽然各区县(市)均成立了执法大队,但在执法人员数量、编制配置和全过程执法跟踪记录等设备配置等方面与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区县(市)业务科室与执法机构信息互通机制还不健全。执法人员在编不在岗、“混岗”使用现象比较突出,行政审批窗口人员大都不具有执法资格,4个区县行政在编人员(含参公人员)持证率还不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充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网上“双公示”方面,部分区县(市)只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或送达回执;部分区县(市)未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有待加强。行政许可案卷方面存在没有申请材料清单、受理通知书,核准章程缺乏必备的核准章和骑缝章等共性问题和许可决定书引用条款不全等个性问题(见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方面,制作处罚案卷的5个区县(市)在案卷完整性上存在差异,海曙、余姚、慈溪相对较好(见附件2)。另外,还存在行政许可台账未及时整理归档现象。

    (五)“好差评”事项落实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除了慈溪市民政局落实专人负责“好差评”工作外,其余区县(市)因当地政府进展原因暂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聚焦新时代省、市关于加快法治民政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各地要以争创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补短板,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整改要求。结合实地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和本次通报反馈的情况,各地要针对性研究措施,短期内能解决的要争取在11月中旬前完成整改,执法证持证率偏低的区县(市)要做好年底前执法考试的组织动员,争取打个翻身仗。对需部门协调沟通的事项要挂单式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议反映、争取理解支持。

    二是开展“回头看”工作。11月底前,在落实整改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各区县(市)民政局开展法治民政建设交叉互评,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法治民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民政干部要继续强化为民爱民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提升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在依法履职中不断加大民政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畏难、不惧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民政基础性兜底防线作出新贡献。

    附件:1.2020年全市民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情况表.doc

       2.2020年全市民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表.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