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文件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海曙区白云街道等4个单位为第一批市级智慧社区试点的批复(甬民发〔2021〕105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10-11 17:16:05
  • 阅读:
  •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海曙区白云街道、江北区洪塘街道、鄞州区下应街道海创社区、慈溪市浒山街道鸣山社区等4个单位确认为第一批市级智慧社区试点,试点时间从2021年9月起至2022年8月,为期一年。

    希望以上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智慧社区建设关键环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同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措施,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方面出新招、出实招、出成效,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请各相关区(市)民政局密切关注试点工作进展,加强政策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全市智慧社区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