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现向社会公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全市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的,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1.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阻碍会员退会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会员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的;
3.强制会员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的;
4.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会费档次超过4档,或对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的;
5.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
6.收取会费不开具会费票据,或会费以外的其他收入违规使用会费票据的;
7.违规通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评选过程中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
8.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费用的;
9.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违规向企业收费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574—89385314、89189337(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举报邮箱:sg89189337@163.com
3.信函邮寄地址:宁波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传媒大厦B楼3楼(邮编:315042)
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般应包括社会组织名称、发生时间、事实概况及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书面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投诉举报线索的查处工作,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