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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首批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05-27 13: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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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单位,市级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浙民慈〔2021〕82号)精神,我市即将开展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推荐工作。本次推荐采用个人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市级有关社会组织负责本领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其余区县(市)、市级部门、直属单位和机构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如无可不推荐。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切实把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推荐出来,于6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9184255

    邮箱:nbmzcsc@163.com

    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328室

    附件:1.市级有关部门名单(略)

       2.《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