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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配套用房翻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来源: 市民政局办公室 市救助管理站
  • 时间:2021-06-15 17:01:46
  • 阅读: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DL20213006

    项目名称:宁波市救助管理站配套用房翻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元

    最高限价:211056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救助管理站配套用房翻建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2150000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宝善路155号宁波市救助管理站院内;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0平方米,主要对原救助间、会议室、食堂、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进行翻建,同时完成行政楼外墙面和屋面防水处理、室外给排水以及道路等附属设施改造。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5.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安全要求: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6)供应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6月25日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3.其他事项: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36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21967027

    质疑联系人:屠工

    质疑联系方式:153811742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