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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公告(宁波市和济职业培训学校)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09-18 1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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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和济职业培训学校:

    本机关于2021年7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甬民罚决字〔2021〕第5号)并公告送达。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宁波市和济职业培训学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浙甬民证字第090433号,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予以收缴。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而未能缴回,现对上述登记证书和印章予以公告作废。

    你单位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其他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