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单位,市级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浙民慈〔2022〕160号)精神,我市即将开展浙江省第二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推荐工作。本次推荐采用个人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的审核推荐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市级有关社会组织负责本领域、本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每个地区(部门、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个,选拔条件详见《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办法》(浙民慈〔2021〕31号)。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切实把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推荐出来,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申报表、个人社会工作服务成效、个人获奖证书、聘用或劳动合同、近5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其他具有较大示范引领影响力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9184255
邮箱:nbmzcsc@163.com
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328室
附件:1.市级有关部门名单
2.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办法》的通知.pdf
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pdf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
市级有关部门名单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