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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公示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2-11-25 17: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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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宁波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目录管理办法》,现将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宁波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

    主体

    决策承办处室

    计划完成时间

    执行情况

    终止或延期原因

    1

    制定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标杆先行市建设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基政处

    9月

    终止

    市委办、市府办已出台替代文件《全市城乡现代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甬党办〔2022〕43 号)

    2

    制定《宁波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市民政局

    基政处

    9月

    8月提交市府办,已于10月印发

    因收到省规划时间较晚,出台市级规划缺乏相关依据,使文件审核受限

    3

    制定《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名)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

    9月

    拟延期至2023年

    省民政厅正在草拟浙江省的具体贯彻意见,拟待省贯彻落实文件出台后再制定出台我市相关意见。

    4

    制定《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

    8月

    作为专项设施布局规划之一,已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规同步规划并形成初稿,预计延期至2023年

    因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报市人大审议通过,故缺少发布依据。为更好落实总规相关要求,拟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后,按程序完成专项规划报批工作。

    5

    制定《宁波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处

    12月

    推进中,争取2022年12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