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111号)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021年度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三星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海曙区 高桥镇藕缆桥康乐养老院
海曙区 广安古林养怡院
江北区 慈孝乐园
镇海区 康悦颐养院
镇海区 金生怡养院
北仑区 中心福利院
鄞州区 博美颐养院
鄞州区 华信颐养院
鄞州区 嘉和颐养院
奉化区 夕阳红怡乐园
奉化区 滕头养生颐乐园
余姚市 舜辰老年公寓
余姚市 阳明颐养院
宁海县 西店镇敬老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评定等级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宁波市养老指导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87217575(兼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育才路289号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