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
为加强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提高移民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浙移综〔2022〕5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水库移民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移综〔202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年度水库移民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水库移民管理服务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以“检查、指导、整改、提高”为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维护和保障移民权益、提升资金绩效、助推工程建设和确保稳定,不断增强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形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督检查工作。
三、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完成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项目8个:余姚市内部审计项目1个(省移民办组织实施);北仑区、江北区、奉化区和象山县内部审计项目4个;专项检查调研项目2个,一是年度资金项目备案与开展情况调研,二是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进度调研;各区(县、市)自查项目1个,由区(县、市)移民管理机构自行组织。内部审计项目由宁波市水库移民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提供技术保障工作,并按计划方案开展审计工作,专项检查调研项目由宁波市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自行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四、具体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份 | 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审计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完成2022年度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调研;各区(县、市)完成2020、2021年度后扶资金自查。 |
5月份 | 完成内部审计项目招投标工作,下发审计通知。 |
6月份 | 各区(县、市)提交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
7-8月份 | 审计组赴各有关区(县、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
9月份 | 整理审计资料,下发审计整改通知。 |
10月份 | 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收集整理审计整改情况档案资料,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
11月份 | 有关区(县、市)上报审计整改报告。 |
12月份 | 做好2022年全省水库移民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现场调研复核,完成全市项目实施情况与资金支付情况调研。 |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地要增强对内部审计及稽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配合,创造良好氛围。区(县、市)移民管理机构在配合做好内部审计及稽察等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对移民乡镇(街道)、村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到事前有文件,问题有反馈,整改落实有报告,形成闭环的档案资料,6月底前上报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二)督查成果,及时运用。要重视内部审计及稽察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照内审及稽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及稽察工作成果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风险防控。
各区(县、市)移民管理机构要认真分析总结,做好内部审计及稽察等工作档案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内部审计及稽察工作总结及整改情况报送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