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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公告(宁波市江南学知职业培训学校)
  • 来源: 市民政局办公室 市民政执法支队
  • 时间:2023-01-13 16: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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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江南学知职业培训学校: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甬民罚决字〔2022〕第19号)并公告送达。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宁波市江南学知职业培训学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浙甬民证字第090371号,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予以收缴。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而未能缴回,现对上述登记证书和印章予以公告作废。

    你单位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其他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