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面试后,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入围名单:
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 | 社会工作 | 王槟傧 |
大数据分析管理 | 陈育丹 | |
宁波市殡仪馆 | 殡仪服务 | 沈孝奇 |
综合管理 | 钟秋玲 |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行政管理 | 肖亚琳 |
财务管理 | 牛俐力 | |
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 | 财务管理 | 马增慧 |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三、体检时间:
体检入围人员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15前在宁波市民政局(宁东路835号)一楼西侧信访办公室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当日要求空腹。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