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执行的《宁波市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公开如下:
附件:宁波市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