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资格复审情况,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 高级养老护理员 | 20231212009 | 万昕乐 | 69.56 |
请递补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到宁波社会福利院参加资格复审。请携带《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经过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附件: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