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民政局2023年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对象递补的公告》,现将递补人员的体检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入围名单:
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 (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 | 大数据分析管理 | 贺佳楠 |
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 | 财务管理 | 吴孜琳 |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三、体检时间:
体检入围人员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8:15前在宁波市民政局(宁东路835号)一楼西侧信访办公室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当日要求空腹。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