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22〕7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规则,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现将《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