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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的通知(甬民发〔2023〕77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3-06-20 1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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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社会组织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甬社·益行百千家——2023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二、活动目的

    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广泛发动全市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持续创新“党建+公益”模式,通过下基层、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符合需求的公益服务,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热心公益、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红领甬社”党建品牌的影响力,为宁波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添砖加瓦。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8日 (以公益日当天为主,根据需要也可调整至前后举行)。

    四、活动内容及组织形式

    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联合行动、同向发力,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线,重点聚焦弱势群体、特殊群体、边缘群体等困难群体,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服务形式和手段,在全面摸排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服务内容,把志愿服务送到基层群众身边、把关爱行动送进困难群众家门。

    五、活动要求

    (一)明确主题强设计。2023年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统一以“红领甬社·益行百千家”为主题。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聪明才智,依靠社会组织主体力量,集思广益加强活动方案设计,突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体现群众性、创新性,确保我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更加“有料”、更有质量。

    (二)注重联动强效果。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的“红领甬社·益行千万家”2023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将于6月28日当天举行。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活动安排,积极与市级活动进行互动互联,同时也鼓励各区(县、市)之间加强活动互联互通,以更大的活动规模、更好的活动效果提升我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多措并举强宣传。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是我市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我市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之一。各地不仅要以创建品牌的标准组织好活动,也要以打响品牌的要求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要分阶段找准活动宣传点,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媒介,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组织的全过程。注重挖掘和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故事,充分展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崇德向善、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分别于6月15日、6月30日前,将《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9189337(兼传真);电子邮箱:3103999357@qq.com。

    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

       2.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民发〔2023〕77号(主动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