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公告(宁波市百川公益服务中心)
  • 来源: 市民政局办公室 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
  • 时间:2023-06-26 14:24:14
  • 阅读:
  • 宁波市百川公益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2023年5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甬民罚决字〔2023〕第2号)并公告送达。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宁波市百川公益服务中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200MJ8951889B,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予以收缴。但因无法联系你单位而未能缴回,现对上述登记证书和印章予以公告作废。

    你单位被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其他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