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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甬民发〔2023〕106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3-09-22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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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激发行业活力,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请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民政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请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数据填报。

    图片1.png

    联系人:陆晨昕,联系电话:89385314。

    附件:1.市级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名单

       2.XX区(县、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略)

       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