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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的通报(甬民发〔2024〕102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4-12-25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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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养老机构申请、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级评定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海曙区广安古林养怡院等12家养老机构为宁波市2024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现将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过评定养老机构(12家)

    1.海曙区  广安古林养怡院

    2.海曙区  高桥镇藕缆桥康乐养老院

    3.江北区  慈城社会福利中心

    4.镇海区  镇海康悦颐养院

    5.北仑区  霞浦街道敬老院

    6.鄞州区  雅戈尔老年乐园

    7.鄞州区  嘉和阳光为老服务中心

    8.鄞州区  博美颐养院

    9.余姚市  阳明颐养院

    10.慈溪市  福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1.宁海县  社会综合福利院

    12.象山县  贤庠镇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

    二、复评未通过养老机构(2家)

    1.奉化区  滕头养生颐乐园

    2.余姚市  舜辰老年公寓

    三、到期未申请复评养老机构(3家)

    1.江北区  慈孝乐园

    2.北仑区  中心福利院

    3.宁海县  西店镇敬老院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的通知》(浙民养〔2024〕6号)精神,通过评定的养老机构等级有效期为3年;复评未通过、到期未申请复评的养老机构,原评定等级自动失效。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属地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