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甬社·益聚美好生活——2024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二、活动目的
重点聚焦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大学生就业等领域,围绕本次活动主题,整合多方资源,精准服务实际需求,持续创新“党建+公益”模式,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擦亮“红领甬社”党建品牌,奋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展现社会组织担当作为。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28日(以公益日当天为主,根据需要也可调整)。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部署和谋划好落实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将部署安排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找准需求点,突出创新性,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活动效果。
(二)整合资源,注重多方联动。要重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将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纳入平台服务内容之中,不断挖掘公益服务资源、集聚公益服务力量,成为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的主阵地。市、区(县、市)两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要加强协调联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活动,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活动联办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在精心策划组织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组织的全过程。要分阶段找准活动宣传点,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的“组合拳”,传递好社会组织践行“四个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故事,展现社会组织党员奋发向上、朝气蓬勃、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更优的公益氛围,助力推动宁波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
请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分别于6月15日、6月30日前,将《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兼传真):89189337,电子邮箱:3103999357@qq.com。
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略)
2.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略)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