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聚焦农村空巢老人增多、照料缺失等问题,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服务队伍,持续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享乐家门口”。截至2024年5月,全市共建成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247个。
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在分析研判农村留守、失能老年人的增长趋势和养老需求基础上,宁波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改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陈旧情况。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累计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28家,计划到2025年改造提升50家以上。同时,各地按照“一域一院”“分片定点”原则,选择一家或几家硬件基础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服务水平。
宁波市创新互助模式,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厂房、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试点,实现老年人就地集中居住、互助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村级互助小院203个,配置安居房4100余套,6000余名老年人实现就地养老,形成了象山县“互助颐养小院”和宁海县“高山幸福院”等低成本、可持续、能复制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品牌。
为提升农村养老资源效能,宁波通过委托运营、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国有企业或非营利机构参与农村养老机构运营,推动农村敬老院及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目前,全市42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增加了全托养功能。余姚市成立国企分批统一托管区域内20家敬老院,实现管理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鄞州区试点将5个乡镇敬老院委托专业养老服务公司运营管理,入住率从40%提高至75%。
服务供给质效双增
为让老人吃上暖心饭,宁波推进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建立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为主,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邻里助餐点为补充的助餐网络,对农村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分别按每家最高20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引导公益慈善资金支持助餐工作,破解经费瓶颈问题。目前,全市共建成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1136个,农村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率超90%。
为让居家老年人安心放心,宁波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前,全市累计实施适老化改造约6000户,为4万余户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叫”设备,为30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安装居家安全监测等智能设备。
为让老人有“医”靠,宁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签约,签约率达100%;建成140个康养联合体,实现市域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惠及重度失能老年人3.3万人;试点在海曙区、宁海县、象山县等地推出“移动卫生院”“山区医疗车”“背包医生”等特色医疗服务,对高山、海岛的农村失能、高龄等老人开展定期巡诊、送医上门。
同时,宁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参保人员缴费试点,推动个人最高缴费档次从5000元提升到7000元,增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为23万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800元的高龄津贴,年发放金额达2亿元;为80周岁以上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低保边缘)居家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年财政补助超1041万元。
服务力量坚实可靠
为建强基层工作队伍,宁波重塑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机构力量和管理体制,推动所有区(县、市)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力量配置,确定专职和兼职老龄(养老)工作人员,指导辖区村(社)组建完善老年人协会,构建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老龄工作体系。
为壮大专业服务队伍,宁波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百千万”专项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培训3.3万人次,将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1200元。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6900人。
为发展农村互助队伍,宁波通过业务培训、项目支持等方式,发展农村助老助困、助餐保障、心理健康等领域志愿服务组织,撬动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基层老年协会、银龄志愿联合会的志愿服务团队,分层分类为农村老年人开展助医、助餐等帮扶。目前,全市约有4.5万名低龄健康老年人为6万余名高龄空巢困难老年人开展帮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