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关注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促公平优服务 呵护“流动花朵”
  • 来源: 中国社会报
  • 时间:2024-09-05 15:02:36
  • 阅读:
  •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基础,探索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模式,以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为抓手,努力推动流动儿童“同城同享”公共服务,增进儿童福祉,共享城乡幸福共富之都发展成果。

    聚焦顶层设计,夯实共享基础

    在制定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上,宁波结合自身实际,在国标、省标基础上扩大服务对象,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的保护救助力度,如“残疾人康复服务”项中将“7—18周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也纳入服务范畴;“医疗救助”项中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困境儿童,覆盖面超过浙江省省级标准。在推进社会建设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改革,为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撑上,出台《关于推进社会领域共同事权“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作为小切口改革领域,分类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内跨区(县、市)流动人口清算机制,动态调整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金额,为率先实现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探索实践。同时,逐步优化对市外流入人口的支持方式,鼓励各地为流动儿童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在积极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上,编制《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人才引领的创新抓手;同时,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将加大对此类儿童的关爱帮扶作为重要任务之一。2023年,宁波市入选全国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加大资源供给,拓宽优享渠道

    在强化兜底保障上,宁波市在浙江省领先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信托“甬护苗——请让我来帮助你”,率先在全省实现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全域统一。在推动同城同享上,聚焦新市民最关注的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通过整合资源,扩大优质托育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让随迁子女从“有书读”到“读好书”。近年来,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连续多年将婴幼儿托位建设、中小学学位扩容纳入各级民生实事项目,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2023年,通过打造“家门口”入托工程,新增托位7261个,普惠托位占比达84.2%;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超2.2万个,在保障本地学龄儿童入学的同时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00%入学,其中有5个区(县、市)基本实现了随迁子女100%就读公办学校。在打造童趣空间上,以“1米高度”儿童视角为标准,全市域打造儿童友好空间。全市各区(县、市)实现儿童友好口袋公园、公共体育场地儿童友好设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亲子阅读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等全覆盖。宁波市鄞州区自2017年起实施“最美上学路”改造,盘活市政空间,提高接送效率,有效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成果经验在全省推广。

    强化关心关爱,丰富乐享体验

    宁波市关注流动儿童中流动性最强的“小候鸟”特殊群体,连续多年开展关爱“小候鸟”系列活动,更好地满足外来务工人员与子女“在一起”的需求。在机制建设上,印发《宁波市开展关爱“小候鸟”文明行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关爱“小候鸟”文明行动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四点钟学校”“乡村少年宫”“假日学校”等阵地,开展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文明出行、文明礼仪、文娱教育、社会体验、社会实践等活动,建立完善寒暑假来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在关爱模式上,从2012年起,宁波市联合各方力量开展关爱“小候鸟”系列活动,逐步形成了公益类社会组织主导、企业主导和基层街道乡镇、企业、高校三方联合三种关爱模式,较好满足“小候鸟”家庭在托管照护、兴趣培养、安全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多层次需求。在工作成效上,通过“假日学校”等搭建起寓教于乐的暑期公益平台,解决“小候鸟”托管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解除后顾之忧。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和城市体验活动,丰富“小候鸟”暑期精神生活,增强群体对宁波的融入感和归属感。目前已有长大的“小候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实现了关爱传递和反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