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内容 | 责任处室 |
提请召开2025年度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印发《宁波市老龄委工作规则》等文件;起草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方案、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市级老龄工作联系点,制定年度联系调研计划;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工程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完成新一轮老年人意外险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 老龄综合协调处 老年友好促进处 养老服务处 |
筹划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做好孤儿和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牵头做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社会事务处 |
举办2025年第一期“红社大讲堂”和市级社会团体换届培训班,完成2025年社会组织标志性阵地窗口建设申报筛选,启动市级社团、民非、基金会2024年度年检年报和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启动市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做好《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修改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部署地名文化宣传工作。 | 区划地名处 |
制定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启动部署清明祭扫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制定《宁波市推进婚俗改革(文明简约“甜蜜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市级婚俗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 社会事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