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推进2020年度“5432”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围绕破解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重点难题, 通过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水平“三提升”工作,加快建设我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切实加强干部专业能力的提升、专业精神的培养,实现中心业务顺利转向养老服务指导职能。
一、全年目标任务
(一)项目内容:指导区县(市)做好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市本级等级评定,到2020年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达到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部达到A级以上;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和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二)项目目标:
1.养老机构等级上国标。坚持标准引领,本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评审,完成国标与市标的衔接互认审定,健全我市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居家养老服务达市标。至2020年底,指导区县(市)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达到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A级以上,共计600余家。同时完成2020年度 AA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定。
3.养老护理培训百分百。完成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至2020年底培训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1.9万余名。组织2020年度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储备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大赛。
二、组织架构
(一)分队长:丁导民
(二)小队长:董微芬
(三)组 员:
技能大赛组:戴彦全、张筱丽
等级评定组:应娇红、王晶、陈波
养老培训组:徐芬、丁怡
三、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完成时限:全年)
1. 评定筹备阶段(第一、二季度)
(1)熟悉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机构相关基础情况,了解掌握等级评定工作流程与有关规范。(3月)
(2)制定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及工作通知,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为评定标准,部署区县(市)本年度A、AA等级评定任务,约29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A级,约118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AA级。确定AAA等级评定机构和实施方式,以及2020年度AAA级机构复评方式。
(3)制定2020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及工作通知,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对新参评养老机构进行评审。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厅指导意见及要求,建立或确定评定组织及工作机制,确定等级评定程序,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依据省厅发文时间)
(4)出台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国标与市标的衔接互认审定办法,对20余家存量等级养老机构重新定级。(依据省厅发文时间)
(5)成立养老服务专家库,为全市养老服务提供培训师资、评审专家、各有关专业人士及专家。
2.业务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
(6)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按要求向所在地民政部门书面提交等级评定申报表和等级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7)审核。申请一级、二级的养老机构、“A”“AA”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各区县(市)民政局审核;申请三级养老机构、“AAA”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区县(市)民政局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局进行审核。汇总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名单、数量。
(8)培训。组织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培训,参加对象为评定专家、各区县(市)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参评机构业务负责人代表,培训内容为等级评定标准指标体系、相关政策标准、标准规范、等级评定操作要求,以及优秀等级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代表经验分享,明确评定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9)评定。市、区县(市)民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分别对参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考察评估,实地评定当中,评定专家注重以评促建,现场给予业务指导。召开评定专家评审会,汇总评审意见并出具评定报告,由各民政部门形成等级评定结果意见。
3. 公示核查阶段(第四季度)
(10)公示。将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结束后发文。(10月)
(11)核查与监督。各级实施的等级评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强化程序和实体监督,做到可回溯管理,推动形成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评定组织内部约束、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格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区县(市)将获评一级、二级的养老机构,“A”级、“AA”级(含有效期满重新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单报市民政局备案,市局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核查。
(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完成时限:全年)
1.前期准备阶段(第一季度)
(1)基本情况调研。调查各县(市、区)、市级养老机构目前养老护理员持证和技能等级情况,现有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基地的数量和资质。
2.培训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
(2)出台培训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省厅“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起草我市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
(3)培训任务部署。按照省厅布置的2020年培训任务目标:五级(初级)工3600人,四级(中级)工3440人,三级(高级)工1300人,养老院院长120人,家庭照护者9395人,对各县(市、区)培训任务进行分配部署。
(4)基地认定申报。各地培训机构对照文件要求筹划开展培训基地认定工作,逐级申报。各县(市、区)民政局分批次确认,名单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备案。抽查培训基地认定工作。
(5)启动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转发《浙江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教育大纲》。与市级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开展养老护理培训。组织人员抽查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情况。拟在6月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任务总数约20%,9月底完成约80%,10月底完成100%。
(6)福利院院长培训。6月份制定全市福利院院长培训方案,确定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和师资。8月底完成全市约120位福利院院长的培训任务。
(7)报表报送。每季度收集并填报《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季报表》。
3.总结督查阶段(第四季度)
(8)对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质量和过程管理等情况抽查。
(9)组织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10)将2020年养护理人员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的数据信息,100%自动对接录入到“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三)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完成时限:7月底)
1.大赛筹备阶段
(1)成立护理员大赛统筹工作组,了解掌握技能大赛工作流程及有关规范,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3月底)
(2)参与全市方案制定。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由三方共同确定2020年度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时间、参赛对象与形式、竞赛标准、实施步骤、表彰奖励及其他工作要求。(4月)
(3)部署任务。起草《宁波市民政局关于举办2020年度宁波市养老护理员“技能之星”竞赛的通知》,发文要求各区县(市)提前做好选拔工作,并按相关要求组建参赛队伍,参赛选手预估约100名。公布参加对象及条件、竞赛形式和标准及竞赛奖励标准。(4月)
(4)承办筹备。明确竞赛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与承办方签订合作协议,指导、督促承办方制定出台竞赛技术文件、竞赛试题及评分标准。与承办方共同拟定正式比赛流程,提前邀请相关领导出席。(5-6月)
(5)组织报名。发动市级养老机构和各区县(市)组队报名,做好赛前技术指导。(6月)
2.实施总结阶段
(6)大赛组织。举行正式比赛,全程做好指导、沟通、协调工作。(7月)
(7)宣传报道。联系相关媒体,全程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7月)
(8)总结表彰。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为全省养老护理技能大赛承办工作打好基础。(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