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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宁波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11-01 14: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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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第十四届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紧扣全省、全市民政会议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建机制、打基础,全面提升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全市民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贡献力量。

    一、综合

    )民政事业费

    2020年全市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28.40亿元,比上年增长19.23%,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24.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7%。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支出7.60亿元,社会救助支出8.57亿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66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亿元,其他用于民政支出0.48亿元。 

    1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1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民政事业费支出

    15.36

    16.16

    17.43

    18.00

    18.62

    20.48

    28.40

    年增长率

    6.30

    5.21

    7.86

    3.27

    3.44

    9.99

    19.23

    )福利彩票

    2020年,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16.76亿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7亿元,下降18.36%。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13亿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亿元,下降14.64%。其中上交中央及省财政3.08亿元,区县(市)留存0.98亿元,市本级留存1.07亿元。

    全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0,7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四大类项目。其中: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06万元,占总支出的60.69%。其中,资助市本级项目1,236万元,转移支付5,270万元。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共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620万元,占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资助市本级项目。3.儿童福利类项目。共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395万元,占总支出的3.68%,其中,资助市本级项目295万元,转移支付100万元。4.社会公益类项目。共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3,199万元,占总支出的29.85%。其中,资助市本级项目965万元,转移支付2,234万元。

     

    2  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2  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福利彩票

    发行量

    21.52

    23.39

    22.63

    22.66

    24.19

    20.53

    16.76

    筹集福利

    彩票公益金

    5.93

    6.47

    6.43

    6.49

    6.95

    6.01

    5.13

     

    )区划地名

    扎实做好《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努力推进宁波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项目建设进程。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类档案归档移交工作,全年共计移交省普查办案卷533卷,光盘39盒。2020年市本级共审核道路、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地名143件。积极推进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工作,落实我市9个浙江省第二批“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的评比申报工作。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0个(其中市辖区6个、县级市2个、县2个),与上年数一致。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156个(其中街道73个、镇73个、乡10个),与上年数持平。积极做好第4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共完成镇海慈溪线、余姚慈溪线、江北余姚线、江北慈溪线等4条县级界线联检任务,落实界桩管理13个。 

    图3  乡镇街道

     

    3  乡镇街道

    单位:个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0

    10

    10

    10

    10

    10

    10

    76

    76

    75

    75

    75

    73

    73

    街道

    66

    67

    69

    69

    71

    73

    73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93个,其中,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1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822个,覆盖100%的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100%的村(社区),每天有2.4万名老人享受助餐服务。A级及以上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888个,占中心(站)总数的96.5%,其中AAA级264个。累计为4.5万户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一键通”应急求助服务系统,提供紧急救助和生活信息服务达100多万人次。全市共有各类社会养老床位数89,963张(每百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6张,比上年增长16.66%);年末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7,899人。

    图4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

     

    4  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

    单位:张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床位数

    41996

    46439

    53049

    63756

    70387

    75358

    89963

    百名老人床位数

    3.4

    3.6

    4.3

    4.4

    4.65

    4.80

    5.6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医院(市民康医院)1个,拥有床位数260张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儿童收养福利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4家,拥有床位数475张。2019年率先在全省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及8个区县(市)未保机构经属地编办批复同意成立。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救助管理机构9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85人次。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年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8,492.5万元。全市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支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986.42万元。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316名孤儿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其中:集中供养孤儿218人,社会散居孤儿98人,使用保障资金共计5,759万元。全市机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2,269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815元,较2019年上涨6.9%。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464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本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同时从加强医疗康复保障、落实教育保障政策、督促落实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完善了一系列保障措施。2020年,以创建“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为契机,全市收养登记机关依托“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原始档案材料,仔细排查、核对及完善收养登记信息,确保收养信息准确无误。全年共办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12件,解除收养登记6件。

     

    图5  孤儿人数

     

    表5  孤儿人数

    单位:人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孤儿人数

    593

    592

    470

    437

    380

    336

    316

     

    3.社会救助。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1+8+X”大救助体系,应用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实现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低保边缘户“两线合一”、高额医疗费用预警、多重身份对象精准识别,形成了社会救助信息即时共享、即时更新,动态预警、动态退出格局。修订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覆盖面。继续执行重病、重残对象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低保低边渐退期政策,全市已有12,518人纳入重残单人户低保,633人纳入重病单人户低保,1,402人享受低保渐退期,504人享受低边渐退期,成效显著。

    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12月31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三档执行:第一档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及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执行标准为990元/人·月;第二档为余姚市、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执行标准为891/人·月;第三档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执行标准为842/人·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4,825户、59,556人。

    图6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表6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单位:人、%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低保人数

    51282

    48995

    68256

    70192

    67798

    59281

    59556

    年增长率

    -7.16

    -4.46

    39.31

    2.84

    -3.41

    -12.56

    0.46

                                                                          

    特困人员供养。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503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特困供养对象供养资金7,401.9万元,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水平为1,359元/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913人,集中供养率83.13%。

    临时救助。截至2020年底,临时救助24,261人次,其中:按属地性质分类本地户籍24,152人次,非本地户籍109人次;按对象分类低保12,687人次,特困人员719人次,其他10,885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7,588.2万元。

    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000个,比上年增长0.54%,其中:社会团体2,59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56个,基金会54个。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590家,比上年增加53家,增长2.08%。按照登记地域划分,市本级651家,区县(市)级1,939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7,356家,比上年减少9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基金会54家,比上年增加10家,增长22.72%。

    全市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活动区域划分,市级社会组织1,169家,县级社会组织8,831家。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其中:工商服务业占2.06%,科学研究占2.078%,教育占20.44%,卫生占2.24%,文化占3.85%,体育占2.27%,生态环境占0.11%,社会服务占40.3%,其他社会工作占0.13%,公共设施占0.06%,居民服务占0.03%。 

    图7  社会组织个数

     表7  社会组织个数

    单位:个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社会团体

    2351

    2456

    2592

    2615

    2489

    2537

    2590

    民办非企业

    3464

    3712

    3975

    4716

    5130

    7365

    7356

     

     

    2.自治组织。截至2020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3,211个,其中:村委会2,169个,比上年减少308个,社区及居委会754个,比上年增加20个。

    图8  自治组织个数

     

    表8  自治组织个数

    单位:个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社区、居委会

    680

    697

    704

    717

    721

    734

    754

    村委会

    2543

    2526

    2519

    2495

    2485

    2477

    2169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20年,全市共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14家。全市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4,772对69,544人,比上年增加2,168对,上升6.65%。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34,712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0对;初婚人数51,325人,再婚人数18,219人,复婚人数3,492对

    2020年依法办理离婚17,078对,比上年减少688对,下降3.87%。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离婚17,061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17对。

     

    9  婚姻登记情况

     

    表9  婚姻登记情况

    单位:对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结婚数

    57597

    42628

    45861

    36133

    40855

    32604

    34772

    离婚数

    15045

    15817

    17456

    17819

    17604

    17766

    17078

     

    2.殡葬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殡仪馆7个,殡葬管理机构(殡管所)10个。全市殡仪馆共有职工353人,火化炉47台。

    3.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578人,其中:社会工作师2,715名,助理社会工作师4,863名。在宁波市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的志愿者人数214万人。2020年,全市累计认定慈善组织66家,创建省级慈善基地5个、市级慈善基地11个,发挥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多种功能。全市慈善组织接收慈善捐赠177,035.46万元,比上年增长21.06%;支出163,773.2万元,增长45.52%,受助的困难群众达313万人次。慈善信托5个,慈善信托财产规模405.8万元。

    图10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

    10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

    单位:人、%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

    社工持证人数

    2604

    3263

    4408

    5003

    6529

    7578

    7578

    年增长率

    21.96

    25.3

    35.1

    13.5

    29.7

    16.07

    0

     

    4.水库移民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新建、在建水库5座,分别是奉化葛岙水库、柏坑水库,宁海抽水蓄能电站、西林水库和清溪水库,各水库建设及移民安置工作按计划推进。现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79,281人,其中核定到人72,865人,核定到村6,416人。全市共计发放直补资金4,371.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90.28万元);2020年,全市安排水库移民后扶资金7,079.71万元,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161个。开展移民“入千访万”活动,加大移民帮扶解困力度,投入帮扶资金1,567.76万元,2020年底移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37,016元,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9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