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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09-13 09: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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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富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简化社会组织年检程序的建议》(提案1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说明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民政部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监督管理工作。年检主要检查社会组织上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是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重要法定义务,有别于依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社会组织是否正常参加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论是否合格是社会组织能否获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奖优等重要资格条件之一。因此,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的确定十分慎重。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年报的市级社会组织共有994家,我局承办处室对照年检审查标准,需逐个分析检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确定每家社会组织的年检结论。从年检启动到最终确定年检结论,要求高、把关严,流程确实比较长,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对本级社会组织年检的程序和进度也是如此,这是由社会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其资产属于社会资产的特性决定的,有别于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年报工作。

    去年开始,我市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和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要求,将全市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申报由市建系统调整到省建系统,社会组织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年检申报。由于是第一年使用省建系统,原有社会组织年检申报方式、途径发生了重大变化。加之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尚未开通部门联办,需要社会组织线下打印纸质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再报民政部门审核。尽管我局也通过开通多部咨询电话、建立年检工作QQ群、发布操作指南等方式,为市级社会组织首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填报年检信息提供政策辅导和咨询服务,属于系统技术方面问题的,也及时向省民政厅进行反馈,但客观上确实给社会组织增加了工作量,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局已多次向省民政厅反映,希望优化年检系统,加快开通部门联办平台。据了解,省民政厅正在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快优化年检系统和办理流程。

    二、已采取的改进措施

    在符合现行年检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去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在部署新一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时,已作出相应改进和调整,对年检程序也作了最大程度的优化。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搭建线上线下交流辅导平台。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初,我局启动新一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为协助市本级社会组织顺利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及时编制《年检年报操作说明》,通过宁波社会组织网和宁波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发布。4月16日至21日,我们依托宁波(鄞州)社会组织创新园分别举办了4期年检年报培训班,详细讲解年检年报流程和填报说明,受到了社会组织的广泛好评和欢迎。继续开通多部咨询电话和年检年报 QQ工作群,及时解答年检年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二是简化年检流程,取消线下纸质材料报送。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市民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取消纸质年检材料报送,也不再收取登记证书副本。社会组织网上年报预审通过后,只需上传签章页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页,就可完成年报工作,基本实现全程无纸化网办。后续,民政部门将根据年检审查标准,逐步公告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这项重大改革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领先。

    三是缩短审核时限,提高年检年报审核办事效率。民政部门已通过整合内部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年检年报审核工作。对社会组织网上提交的年检年报资料第一时间受理,对受理的网上年检年报资料第一时间审核办结,及时向社会组织反馈预审意见和文书确认,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审核办事效率。

    下步,我局将继续本着寓管理于服务的原则,及时回应社会组织关切,持续优化年检年报流程,让年检年报更便捷、有温度。

    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