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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09-13 1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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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公党宁波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康养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078号)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银保监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了“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探索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省委袁家军书记和王文序副省长多次强调要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康养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作为全省康养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之一,从小切口入手,设计了分别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康复租赁机构为中心的三种康养联合体试点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和老年人不断增长的需求,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

    (一)关于养老服务体康养能力供给不足的问题。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康复科、老年医学科,支持二级以下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康复医院,并积极推进医中设养、养中设医和医养签约,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37711张,占总床位数的56%,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床位8924张,达到每千名老人5.5张,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康复医学科和(或)老年医学科,康复医院12家,其中民办康复医院9家;全市有医养结合机构43家,300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2020年,镇海龙赛医院由二甲综合医院转型为二级康复医院。指导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积极开展老年康复患者的双向转诊,逐步构建全市三级康复医疗体系,围绕老年康复等需求,提供多层次的康复诊疗服务。根据省民政厅建设标准,创建康养联合体13个。同时,积极探索引入专业康复机构进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如上海福寿康公司在海曙区鼓楼街道和高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设康复站,上海“恰颐养老”公司在鄞州区百丈街道打造以运动康复为专长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关于康养服务保障制度建设需要完善的问题。出台《宁波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办法》,对老年人身体、认知、活动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界定老年人生活能力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及其服务标准。同时,整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相关信息,对老年人进行全面健康评估,为进一步强化规范健康管理提供依据。2017年起,市本级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从小切口入手、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护理服务试点机构26家,累计1457人享受长护险待遇,支出2754万元。

    (三)关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系统支持的问题。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先后培育宁波嘉和养老护理培训学校、宁波柏育培训学校等3个市级和22个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2020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1.1万人次。将养老护理员技能列入市级“技能之星”评比范围,2020年,组队参加首届长三角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出台无专业限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和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引导其执业注册到“康复医学专业”等相关专业,从事康复诊疗工作;支持其他专业的执业医师经教育或培训后,按规定变更到“康复医学专业”等执业范围,以满足康复医疗的市场需求。

    二、下步工作安排

    据预测,2025年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200万人,占比将接近1/3。面对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我局将进一步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难这一关键问题,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创造更优质的康养服务供给,打造一批康养联合体,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队伍,谋划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努力在康养服务、产业培育、政策保障等方面实现突破,努力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添砖加瓦。

    (一)加强康养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家庭有序转接、能力评估、专业服务和照护政策衔接配套的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设160个康养联合体,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层面都建立康养联合体,每个未来社区均建有康养联合体。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康复医学科。支持部分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康复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康复机构。推动医疗机构作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均应设立康复室,配备康复器材。支持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中医、药事、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服务场所,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等。市、区县(市)建设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服务平台。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康养产业。发挥宁波制造业发达的地域优势,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重点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发展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申请医疗器械注册。

    (二)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市长护保险的“资金筹集、需求评估、待遇支付、服务供给和质量管理”五大体系,进一步深化长护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项目,指导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多样化护理产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探索建立有效的长护险失能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长期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为试点深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康养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优化统一的评估标准,强化需求评估的多专业协同团队建设。建设统一的需求管理和服务平台,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精准保障各类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宁波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研究康复护理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康等级、康养需求与待遇享受相对应的制度。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三年计划,到2025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5%以上。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照护一体化服务。

    (四)加快康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技校)开设康养护理相关专业,支持市卫生职院等院校培养康养专业人才。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加大康养人才异地招聘力度,探索建立康养人才劳务输入基地。推动校企合作,实施养老服务“领头雁”计划。到2025年,全市培育3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养老机构,培养30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试点,推动建立能力等级相符、晋升通道顺畅的养老护理员职业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开展以师带徒等新型培训。养老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可申请2000-6000元的补贴。到2025年,全市新建6个以上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0人次,建设100个养老社工工作室,培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顾问)200人次,新增通过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4000人次,每万名户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8人,建设不少于3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户、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养老机构,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养老机构聘用养老护理员、康复技师(士),参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康养从业人员表彰奖励工作。

    感谢贵委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