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单位) | 项目推进情况 |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 项目 | 完善干部教育和评价机制 |
目前为止工作推进情况 | 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日常工作。制定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任务清单、责任部门、参加对象、完成时限,坚持做到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落实,自选动作凸显民政特色。结合上级最新精神和部署,定期向基层党支部(总支)下发党史学习教育提醒单,明确阶段性学习教育任务和要求。 (二)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一是开设“理论辅导课”。2次邀请专家讲授宁波早期党史;7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组织全局770余名干部职工集体收看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电视直播。二是开设“实地教学课”。组织机关干部分别到北仑、余姚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宁波”“共忆党史、共话初心”实地教学活动;组织40余名青年干部到镇海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史献礼活动;局系统各支部到基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累计达62次。三是开设“体会分享课”。指导各支部在7月底前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学党史 悟思想 强担当”读书交流会、民政干部微型党课集中宣讲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征文、青年干部“听老党员讲党课”、新党员座谈会、“青年干部说党史”、党史知识竞赛、优秀支书党课教案评选等活动,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国共产党宁波百年历史”主题展和红色电影《红船》《长津湖》等。 (三)坚持学史力行,开展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出“民政暖心”十大实践活动。将实践活动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强化督查,每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实践活动落地见效。《奏好为老服务“三重奏”,打造“甬有颐养”幸福品牌》被选为全市“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第五批典型案例。《深化救助一件事联办改革》作为“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最佳案例,向市党史教育办推荐上报。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七一”前隆重举办“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我心向党”文艺汇演;在局机关上墙制作4期党史学习教育展板;编发《党史学习教育动态简报》20期,向宁波民政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教育信息40余篇;向市党史教育办报送信息稿22篇,被录用3篇。 二、深入推进“三强三比三争”活动 (一)制定《2021年度“三强三比三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二)修订《市民政局“三强三比三争”活动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推进积分制度更加完善。 (三)编制《2021年度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各类教育培训班44班次,各处室(单位)按条线分头落实,其中组人处和机关党委分别举办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 (四)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知民情、助一线”活动,截至10月底,机关干部先后深入16个基层联系点达128人次,帮助解决基层困难问题或答疑解惑29个。 (五)继续举办中青年干部写作能力提升进修班,创办中青年干部口头表达能力提升进修班,目前已分别举办4期。 (六)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自我画像”活动,共有75名机关干部开展优缺点自评、互评,帮助干部正确、客观认识自我。 (七)认真配合做好市委对我局巡察“回头看”、“届末考察”等工作,及时梳理上报相关材料,细致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八)稳妥有序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工作。8月份完成7位处级领导干部和1名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工作;10月下旬启动干部选拔晋升工作。 | |
下步工作安排 | 一、认真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做好学习教育成果和经验总结。 二、依规、有序做好干部调整工作,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和处室力量配置。 三、继续办好中青年干部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提升进修班,视情适时举办民政综合素质教育培训班。 四、结合此次干部调整,客观分析研判局管干部,建立“一人一分析研判表”(目前已完成对中层正职的个人分析研判表);开展市局系统年轻干部选苗工作,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 五、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工作,将干部“岗位对责、绩效对账”“三强三比三争”活动积分和学习教育等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