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历史街巷改造延伸、不同道路之间地理屏障打通、跨区域道路命名主体不同等原因导致城市道路一路多名问题日益凸显,对市民交通出行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带来困扰,社会各界对此关注度高,要求道路名称统一的呼声强烈。宁波市民政局针对此问题积极调研,破解难题,三项举措强化道路命名工作。
(一)推动课题研究成果应用。2021年,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研究中心深入开展课题研究,聚焦中心城区,着眼宁波全域,综合全市4000多条道路,梳理出“一路多名”道路81组248条,提出“大、中、小”三套路名调整优化方案,并对方案的直接经济成本和社会风险进行概算,为全市路名统筹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2022年,由民政牵头,宣传、公安、财政、住建、资规、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市、县两级共10组16条道路试点。
(二)发挥地名规划引领作用。从谋划城市建设和城市形象维度,加强与规划、交通、住建等部门对接,将“地名优化规划”作为专章纳入《宁波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避免道路命名片面性、盲目性,克服重名同音、文化内涵低等弊病,规范和指导本市道路命名管理,使道路命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三)重塑道路命名审核机制。一是建立市六区道路命名统一审批机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市辖六区道路命名由市政府统一审批,今年5月,首批31个道路(含桥梁)名称已由市政府统一命名。二是建立跨区(县、市)道路命名统一审定机制。明确跨区(县、市)道路命名一律提交市民政部门指导审定,从源头上杜绝全市跨区域新增道路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产生不统一、碎片化问题。三是建立多部门地名规范使用联动机制。开展“道路名称统筹”全生命周期研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涉及所有未正式命名的城镇道路(桥梁、隧道)等地名一律标注“(暂名)”,解决地名不规范使用、暂名和标准地名混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