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宁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儿童福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织密儿童关爱保护网络,切实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强化机制创新,打造山区儿童成长标志性成果。深化儿童之家智慧服务应用省级试点。已完成应用场景建设,并在浙政钉和浙里办上架,召开应用培训会,全面铺开应用使用工作。启动儿童之家建设与运行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已召开启动会、完成标准体系框架搭建,目前着手《儿童之家监督检查规范》等体系标准制定。推进儿童之家阵地布局优化。结合景宁县小规模学校优化背景,在儿童集聚的村(社区)梳理首批10个儿童之家,创新实施多元化运营方式,2023年来,共开展活动26次,服务儿童680余人次。
强化政策落实,做好山区困难儿童兜底保障工作。继续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儿童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23年1月份开始,景宁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每月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1807元提高至193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残和智力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每月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1446元提高至1544元。全面落实分类保障,将困境儿童纳入教育资助体系,享受免费营养餐、减免学费、保育费等优惠政策;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3名考上大学的孤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助学金;实施“添翼计划”,景宁2名低保家庭残疾儿童享受帮扶;推进困难儿童家庭“善居工程”优先实施机制,2022年全县60户改造家庭中,有儿童的家庭达35户。
强化组织体系,密织山区儿童保护服务网络。组建“1+21+144”儿童工作队伍,即1个县未保中心、21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4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坚持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进一步增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力量。凝聚合力,发挥多元力量参与帮扶,积极动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浙江省律师协会、凤凰爱心协会、县青发中心、县家庭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为困难儿童提供物质资助、生活帮扶、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创新项目思维,丰富载体优化服务供给。坚持工作项目化推进,不断扩大服务的覆盖面,缩小城乡儿童福利服务供给差距。推进“浙里护苗·同心筑梦”项目,在省民政厅关心支持下,专项资助景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助学69人,发放助学金22.2万元。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投入山区儿童关爱服务,如县青少年事务发展中心的“景宁公益小天使——青少年公民素质培育”、凤凰爱心协会的“成长导师——困境儿童关爱计划”、游泳协会的“青春自护 预防溺水”、县足球协会的“快乐足球进乡校”项目,这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孩子们提供多层次、多类型关爱服务,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