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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3-07-28 16: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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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秀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建议304号)收悉。经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妇联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自2021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时代新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制重构,迈进未保新征程

    (一)调整构建协调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高标准、高质量贯彻落实未保法,于2021年5月在全省11个地市中率先调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明确由民政部门承担未保办具体工作。同年,全市10个区(县、市)全部调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季度信息报送机制,畅通部门信息通道;制定未保委和未保办工作规则,推进落实议事制度;确定年度未保工作要点和十件实事,着力搭建未保工作的四梁八柱,为全市未成年人不断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防线”。

    二、政府主导,健全工作协同网

    (一)强化平台支撑。以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四级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建设,依法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做好监护照料。截至目前,已建成市、县两级未保中心11个,乡镇(街道)未保站156个,市级以上村(社区)示范型儿童之家448个。同时,以宁波实际为着眼点,探索制定县级未保中心建设指南和工作指引,全篇谋划布局基层未保点位。

    (二)落实家庭责任。一是推进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完成《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修订,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体系;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试行)》,督促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以监护权监督为着力点,对于性侵、遗弃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或缺失案件,加大监护干预力度。二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出台宁波市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开展县域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举办家庭文明建设系列活动,吸收省级及以上先进家庭组成“最美家”联盟,建立礼遇清单70项,运营网上家风馆,上线“宁波市家风传承阵地云地图”,开展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检查和“幸福e家”课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等。

    (三)严守校园阵地。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深入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持续完善校园安防建设,大力推进警校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建成校园警务室(岗、站)2183个,其中全市中小学、等级幼儿园均已实现校园警务全覆盖。加强防欺凌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防欺凌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设立防欺凌举报热线,分级分类建立有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学生档案,协同强化教育管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推动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实行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艺、歌舞娱乐、出版物经营的全域治理,加大查处和打击培训机构非法出版、盗版教材教辅、擅自开办艺术考级等行为。

    (四)优化网络环境。开展“东海净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生态治理行动,依法依规处置各类网站(平台)、账号。全面清理本地交互式服务网站和应用服务的违法有害信息,确保我市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清朗;严厉打击利用网站平台传播未成年人色情淫秽信息、组织未成年人卖淫、“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吧等行业场所的严管治理,实现对上网人员面部电子检测,通过智能比对,保证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目前,网吧上网实名登记率已达100%。排除新型网络经营场所的监管盲区,定期开展电竞酒店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上网的执法检查,督导场所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搭建“未成年人+电竞酒店”数字监督模型,从异常数据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场馆,大力宣传预防沉迷、绿色文明、健康上网等理念。

    (五)夯实司法基础。出台《宁波市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印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教育、医疗领域延伸,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处置精准高效。常态化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对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建议有关单位依法处置。建立合适成年人指派机制,由专业社会组织24小时全天候提供合适成年人指派服务,确保讯(询)问未成年当事人均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由同一名合适成年人在侦、捕、诉、判各环节提供监督、帮教、维权等关怀救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

    三、社会参与,共筑社会关爱网

    (一)强化普法宣传。以新修订的《未保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为落脚点,在学校、社区、乡镇开展“普法进校园”“家事流动门诊”“律师妈妈进社区反家暴”“护航青春”“与法同行 守望幸福童年”系列普法宣讲活动。紧扣“六一”儿童节节点,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发放有关普法资料,制作公益宣传片,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广泛宣传。市未保办在宁波地标建筑“三江灯光秀”循环播出未保宣传视频,总结提炼成员单位亮点工作,专题制作成果展板,开展巡回展出,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组织未保宣传进村(社)活动,覆盖群众10余万人次。市公安局自导自演拍摄《高考志愿诈骗陷阱》等原创短视频。市教育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建设,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全覆盖。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公益法律服务功能,组织律师参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浙江律师妈妈法律服务团”。市中级人民法院自编自导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教育片《依法带娃》在“学习强国”平台观看点击量近90万次。

    (二)加强政社互动。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引导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以项目承接者的身份直接服务未成年人;以培育社会组织的身份间接参与未保事业。2017年至今,市本级累计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340万元,受惠儿童11968人次、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1708人次、社会组织25家。以市、县各级未保中心为同心圆,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未保事业,达成协议,形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志愿服务联盟。

    (三)打造专业队伍。一是强化身份认同。近年来,我市着力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首创推出“儿童主任专用服务工具包”、全面落实儿童主任服务报酬、推选“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进一步强化其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步建立一支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儿童督导员182名,儿童主任2920名。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自2019年起,我市建立了由市级民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儿童福利和未保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儿童督导员培训,由区(县、市)民政部门定期组织本区域儿童福利和未保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和儿童主任培训的工作制度,每年邀请行业专家、教授为其培训,确保不少于1-2次。以上培训活动中,均邀请参与我市未保和儿童福利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成员参与其中,帮助他们了解我市未保法和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实施“宁波市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专业培训和实操辅导,打造一支“宁波市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宣讲团”。目前共有宣讲团成员18名。

    总体而言,我市未保工作正在不断突破和提升,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此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配合和参与。下步,我局将认真吸纳王代表的建议,聚焦未保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持续发挥协调机制作用。以《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为抓手,按照需求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加强研究谋划,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工作联动,确保未保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高质量落实。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未成年人心理需求的活动,推动未保工作与时俱进、提档升级。

    二是持续强化工作督查。今年,市未保办将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并配合作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定。加大各成员单位对未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导力度,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工作提示单、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提醒、警示,切实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未保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防线”,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速高效推进未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依托家长学校等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因监护人监管教育不当或失教失管,导致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依托宁波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基层巡讲活动,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科学家教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未保工作。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