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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8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3-07-28 1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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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姬敏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建议398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宁波是老龄化程度比较突出的城市,截至2022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170.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7.4%,老年人数较上年增加7.67万人,增幅4.7%(2021年增幅1.1%,2020年增幅3.2%)。在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下,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体系,完善培训补贴、入职奖补、特岗津贴、竞赛奖励、社会褒扬等“五重激励”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教育,努力提升养老服务岗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养老服务、尊重养老服务人才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舆论氛围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宁聚订阅号、甬上APP、宁波晚报、宁波老年报等官方媒介平台,以端午、中秋、重阳等各类传统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养老防诈及养老服务领域最新政策。开设“甬有颐养”“海岛支老,一起安好”等系列专题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养老重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加大与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力度,报道优秀工作案例、先进典型、“家门口养老院”、“老有所为明星”等,加强养老护理服务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养老人才褒奖激励力度。出台无专业限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和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初次创业补助标准10万元。放开补助的专业限制和岗位限制,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奖补5万元,大专奖补4万元,中专奖补3万元,按每年20%比例分五年实施补助。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女性年龄延长的问题,目前暂只能按照国家对于女性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执行。今年2月1日起调整提高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截至2023年2月,我市在岗持证养老护理员有5058人。

    三是加强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十四五”时期每年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2022年完成老年认知障碍护理培训205人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4682人次、家庭照护者培训10000人次。增加订单式课程培训,提供“送培上门”,将各地迫切需要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操作等实用课程送到基层。依托“甬易养”智慧养老平台,开发建设“养老护理培训”应用场景,支持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学历制提升教育。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并推荐优秀选手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2022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行业组共产生6名获奖者,其中推荐“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1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5人。2022年起,组织各区(县、市)和市级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青年骨干开展常态化培训,邀请省级行业专家、资深裁判前来指导授课,助力宁波养老人才快速成长。在2022年宁波市养老护理员“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前20名中,19名选手参加了常态化集训,阶段性成效明显。

    四是落实养老护理培训补贴。把养老护理员等工种列入我市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范围,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持续对在企业一线从业的养老护理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的岗位补贴,最高可以享受36个月。关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女性补贴年龄提高的问题,目前暂只能按照国家对于女性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执行。积极推广项目制培训,2020年以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发布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免费培训。市民政局组织包括养老护理、家庭照护等在内的照护与康复技能培训指标30000余人次。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