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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4-08-20 15: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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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伟东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保障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建议075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17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8.88%,老年人数较上年增加9.4万。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23.2万,占户籍老年人总数的12.9%。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管力度,着力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2018年,根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参照苏州等地经验做法,出台实施了兜底保障+适度普惠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期望在体现老年人福利保障的同时,激发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兜底保障方面,为中度、重度失能(失智)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本人及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每人每月分别提供30小时、45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按省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给予125元养老服务补助。适度普惠方面,为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约16.13万特殊和困难及高龄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免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为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绩效不高、专业项目较少的难题,推动全市43个乡镇(街道)试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一体化运行,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分片区连锁化运行。慈溪市、江北区全域实行居家社区机构连锁化运营。以助餐为重点优化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配置,因地制宜开展个性化服务,2023年评审3A级居家养老机构70家以上。推广象山县“颐养小院”,发展农村集中式居家互助养老。鄞州区试点探索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考核标准,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开展、设施运营和资金使用等内容强化监督考核。

    三、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考评激励机制。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级补助与各地绩效考核成绩相挂钩,对评价排名靠前、资金执行率高的地区在下一年度给予政府督查激励,对评价排名靠后、资金执行率低或存在重大舆情、审计等问题地区,核减其下一年度市级资金分配额度。要求各地根据机构等级、年度运营收入、服务老人数、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当年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或没正常运行的,不予补助。运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场所设施的租用维护、设施设备添置、人员聘用、用水用电用气、购买服务等项目。另外,市级财政对新评定的3A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各地财政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配套资金。近3年,全市累计投入10.8亿元财政资金补助用于居家养老服务。

    四、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市级每年组织第三方对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提升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养老服务政策效能。通过定期通报、不定期抽查,跟踪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执行率,督促各地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2023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专项整治,对2019-2021年中央、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下步,将加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实施及绩效情况动态评估,适时研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保障制度政策。

    一、优化居家养老相关补助政策。据了解,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将现有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进一步细分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助。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主要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对象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主要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照顾服务、护理服务、购买护理用品等照护性服务补贴;基本生活补助对象为低保家庭老年人,用于解决低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下步,我们将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及时优化相关补助政策。同时,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改造提升工程的推进,以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拟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功能定位、设施配备、规模大小等分层分类,合理设计差异化补助标准,优化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政策。

    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提能增效行动。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推动专业机构通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驻社区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打通家庭、社区、机构“三大养老场景”,帮助老年人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二是深化医养结合水平。保持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2024年度全市新增认知障碍床位900张、每万名老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18张。三是常态化组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依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全市每年改造家庭数近200个。坚持贴近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和日常生活需求,个性化制定“一户一档”改造方案,避免“一刀切”。分阶段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评价并进行适时调整,提供“线上+线下”的后期服务。四是加强舆论氛围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宁聚订阅号、甬上APP、宁波晚报、宁波老年报等官方媒介平台,以端午、中秋、重阳等各类传统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

    三、加强财政补助绩效管理。一是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需要,根据市级指导性目录动态更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项目清单,合理设计多类型的项目套餐包,加强数字赋能和智慧管理,借助智慧养老平台精准计算时长、精细评估质量、精准反馈问题,形成“服务时长可查看、服务照片可对比、服务项目可追溯”的透明化模式。第三方运营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支出进行专项核算。二是建立运营考核机制。通过定期回访、实地抽查、智慧核查、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情况进行多方位考核,补助资金与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相挂钩,以考促建。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日常检查,健全完善相关规范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吕亮弯,联系电话:8918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