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燚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共享老年食堂”的建议》(建议169号)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慈善资源建设运营老年食堂、开办“老年共享餐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一、谋划统筹布局,从“量”上拓面扩展。一是夯实底座基础。老年助餐工作列入党委政府“一号工程”“七优享”专项,新建“老年共享餐厅”项目连续两年列入市民生工程。2023年度,全市建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1299个,其中“老年共享餐厅”132个,占比10.16%。2024年新建“老年共享餐厅”40个,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成为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食堂为主要渠道的老年助餐重要补充。二是发展多元模式。打造城市“中心+配送”、农村助餐网点、助餐机构共建共享、邻里互助等多种助餐服务模式,合理布局服务资源,精准供需匹配,分类提供助餐服务。鄞州区加大共建共享支持力度将社区用房免费提供给餐饮企业建设“老年共享餐厅”。海曙区南门街道委托浙江安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运维1个中心+N个站点的模式,全街道建成服务站点13个,覆盖11个社区(村)。
二、强化规范管理,从“质”上提档升级。一是标准化引领。统一标准、提升规范,发布《老年食堂建设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出台“老年共享餐厅”建设指引。编制《宁波老年人膳食指引》,指导有条件的“老年共享餐厅”科学制定食谱、合理搭配食材。鄞州区、慈溪市等多个老年助餐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营养健康餐和个性化餐食。二是常态化监督。依托双随机、等级评定、平安巡查等线上+线下方式,定期抽查检查。在后厨关键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物联设备,接入省市场监管局数字化系统,“老年共享餐厅”实现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养老助供餐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列入我省“浙里食安”第一批建设项目,并通过了标志性成果验收。
三、优化培育发展,从“绩”上支撑提效。一是政策上赋能。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科学化布点,专业化运营,鼓励经营规范、价格普惠、位置便利的连锁餐饮企业依托社区门店、网点设置老年专区(窗),或通过内部改造提升建设“老年共享餐厅”,推动助餐服务品牌化、连锁化运营。配合市人大推进小快灵立法,推动出台《宁波市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定》,通过建立可统筹的助餐服务专项资金等方式,激励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二是资金上保障。市财政局大力推进落实老年助餐工作,积极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2023年,市级资金投入专项助餐经费共计约2500万元,对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分别按照每家最高20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按每人每天2元给予补助。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乡贤联谊会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助餐服务。镇海区成立辖区首个助老基金,其中“爱心车轮”项目筹集资金约29万元。北仑区推出“膳行北仑”公益助餐项目,吸引19家爱心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310万元,与47家“爱心食堂”结对资助。
下步,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等 11 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工作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一手抓好培育扶持,一手抓好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服务供给,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的获得感、满足感。一是强化服务供给能力。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支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增设老年食堂、鼓励餐饮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等,拓展服务功能。2024年,建设老年助餐服务设施374个、标准化老年食堂60个、老年共享餐厅40个。二是提升智慧化支持水平。依托浙里康养、甬易养底层数据库,启动推广老年人“爱心卡”,探索建立管理部门、服务商、家庭(老人)多维度的智慧管理应用,实现“一卡通吃、补贴同享”的助餐服务闭环。三是浓厚助餐工作氛围。建立助餐服务设施白名单,绘制助餐地图,在网站或全市智慧养老平台上发布供公众查询。统一助餐服务设施标识标牌,提升服务形象,便利老人知晓。大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先进事迹,评选选树20家“优秀老年食堂”。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阮翔,联系方式:87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