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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4-08-20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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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爱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型养老食堂建设的建议》(提案39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高站位推动实施,高效率整合资源,高水平规范创新,持续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完善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为主渠道,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邻里助餐点为补充的“3+3”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积极构建“城乡15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2023年,全市新增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老年共享餐厅132个和老年助餐点234个,村(社区)助餐配送服务人次1450万,助餐配送服务覆盖村(社区)2922个,基本实现老年助餐机构镇街全覆盖。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凝聚民生项目推进合力。连续三年把老年助餐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民政局协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共享餐厅”和老年助餐点建设指引,明确工作目标、建设标准和具体要求。出台《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健全“个人为主、企业支持、政府补助、慈善捐助”的老年助餐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投入,给予5万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增老年助餐点给予每个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食堂助餐服务居家老人数50人(含)以上给予每个每年2万元,10-50人的给予每个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积极引导各地老年食堂加强助餐配送餐成本核算,鼓励村(社区)利用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支持本村(社区)老年食堂服务长效运行。2023年,全市共投入专项经费约2500万元,用于支持标准化老年食堂、助餐送餐服务等民生实事项目。

    二是强化运营监管,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行动,督促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编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帮助老年助供餐单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全方位高标准协同推进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实行规范化信息公示,要求老年食堂、助餐送餐服务单位在餐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或以“一院(园)一码”形式张贴电子许可证集成码,实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外公示和评价。引导养老助供餐单位导入“4D”“5S”“6T”“1+6C”等“五常”类食品安全先进管理体系,对老年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全环节进行评估指导,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资质规范化、厨房清洁化、操作阳光化。2023年,我市将养老助供餐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列入省“浙里食安”第一批建设项目,并通过标志性成果验收。

    三是强化多方供给,确保老年食堂长效运营。建立多元筹资渠道,通过公益创投、企业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镇海区成立辖区首个助老基金,其中“爱心车轮”项目筹集资金约29万元。北仑区开展“膳行北仑”公益助餐项目,吸引19家爱心企业和团体,共捐助310万元与47家“爱心食堂”结对资助。依托老年食堂主阵地,吸引社会餐饮企业或配送餐机构等建设“老年共享”餐厅,辐射覆盖有需求的全龄段人群,提升老年餐厅“造血”能力,为老年人提供丰俭由人的健康营养餐。江北区大闸社区邻里食堂为老年群体推出8-12元套餐,为非老年群体提供人均约25元套餐,通过物美价廉套餐吸引更多人群就餐,实现“薄利多销”可持续经营。海曙区段塘街道南塘社区老年人助餐点丰富菜品供给,推出A、B套餐,每种套餐分别有10元、15元、20元三个档次菜品可供选择。

    四是强化多元功能,丰富全域助餐供给网络。探索建立老年食堂与未来社区综合体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平台+新理念”“平台+资源”“平台+平台”等形式,开发应用线上小程序,实现“一键式”享受助餐及各类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高新区明珠未来社区大食堂与明珠若比邻里中心综合体融合发展,打造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全方位、多层次提供日托、助餐、助医、家政等为老服务。创新探索“院居家融合”模式,在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同时,通过科学布局、资源共享,实现机构养老服务资源向街道、社区和家庭辐射延伸,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场景”的深度融合。海曙区月湖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基础上,充分链接社会资源力量,组织老年人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推出针灸、推拿、理疗、肢体康复训练等50项具体康复服务项目。

    下步,我市将持续加强老年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序推进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年度立法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强化老年食堂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引导老年食堂进一步探索多元经营模式,助力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建章立制。今年我市将在全国率先出台《宁波市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定》,推进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设,保障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并为其他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不断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制定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托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助餐服务网点、菜品价格等信息查询和服务评价。二是坚持制度落实,强化行业监管。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激发多方参与,健全部门共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食堂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四色健康码”模式,试点“双喇叭”预警系统,督促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坚持长效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拓展老年食堂多元服务功能,整合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助力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成为书桌、茶桌、会议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我市各地老牌餐饮企业影响力,引导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探索老年助餐新服务,鼓励老年助餐机构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提供丰俭由人的老年特色套餐,不断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能级,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阮翔,联系人:87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