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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5-01-24 15: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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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修订背景

    2021年《宁波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甬民发〔2021〕97号)修订实施以来,在系统防御2021年“灿都”台风、2022“轩岚诺”“梅花”台风、2023年“杜苏芮”“卡努”“海葵”台风、2024年“格美”“贝碧嘉”台风及多次强降雨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近年来,随着防汛防台工作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一是上位预案相继修订出台,包括国家、省、市及上级民政部门相关预案。二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部分职能职责调整划转。三是2021年《预案》经过几年操作实践,也积累了一些更为有效的应对经验。

    二、修订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全省民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位预案。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主要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防御重点、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七个方面内容:

    1.编制目的、工作原则增加了相应内容;

    2.明确了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站点需要重点关注的七种防御重点和情形;

    3.对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组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充实;

    4.优化了Ⅳ、Ⅲ、Ⅱ、Ⅰ四个等级应急响应行动相关举措;

    5.加强了上级民政部门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业务指导。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以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24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为全面规范局系统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民政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②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1.加强《预案》学习和政策宣传;2.组织局机关和各相关单位开展依案演练;3.及时做好复盘评估工作,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其他

    (一)关键词注释

    根据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Ⅰ级代表特别重大,Ⅱ级代表重大,Ⅲ级代表较大,Ⅳ代表一般。

    四个提级:提级对待、提级谋划、提级部署、提级应对。

    四个最:着眼最不利局面、做最充分准备、采取最严密措施、发动最广泛宣传。

    (二)新旧政策差异

    1.编制目的增加了编制依据《全省民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增加了对标“四个提级”“四个最”等最新要求;

    3.防御重点增加了“福利彩票户外销售集体活动和站点安全管理”有关内容,以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民政领域”等范围界定。

    4.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调整了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动员引导组等相关内容,充实了各组力量队伍。应急处置组下辖三个小组,动员引导组下辖二个小组,各小组组长分别由处长担任。

    5.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细化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福利彩票等重点业务条线防汛防台抗旱相关职责,根据职能调整删除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相关职能。

    6.应急响应行动增加了向省民政厅报告工作动态环节,调整了会议部署层次、值班值守强度和情况报告频次,力求整个防御行动更加科学合理。

    7.善后处置增加了向省民政厅报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环节,为全省民政系统调整防御策略提供相关依据。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民政局解读,联系人:胡兴魁、倪渭军,联系电话:0574-89184251。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甬民发〔2025〕4号)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宁波市民政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