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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宁波市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5-02-27 1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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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要求,以共富、共治、共享为发展主线,全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一、综合

    (一)民政事业费

    2023年,全市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37.62亿元,比上年增长6.60%,其中: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32.76亿元,比上年增长5.20%。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支出12.97亿元,社会救助支出9.41亿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22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40亿元,其他用于民政支出0.76亿元。

    图1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图片1.png

    表1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民政事业费支出

    18.00

    18.62

    20.48

    28.40

    31.25

    35.29

    37.62

    年增长率

    3.27

    3.44

    9.99

    38.67

    10.04

    12.93

    6.60

    (二)福利彩票

    2023年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24.37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7.01亿元。其中上交中央及省财政4.20亿元,区(县、市)留存1.44亿元,市本级留存1.37亿元。中央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603万元。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复,2023年宁波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11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等特殊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1.资助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3年宁波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市本级22个项目2400.5万元。

    2.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3年宁波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各区(县、市)859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项目资金5560.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

    (2)儿童福利类项目。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等。

    (3)社会公益类项目。项目资金288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婚姻登记中心改造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建设、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建设等。

    图2  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图片2.png

    表2  福利彩票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福利彩票

    发行量

    22.66

    24.19

    20.53

    16.76

    16.42

    18.64

    24.37

    筹集福利

    彩票公益金

    6.49

    6.95

    6.01

    5.13

    4.99

    5.58

    7.01

    (三)行政区划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0个(其中市辖区6个、县级市2个、县2个),与上年数一致。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156个(其中街道73个、镇73个、乡10个),与上年数持平。完成“宁波绍兴线”1条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奉化宁海线”、“奉化余姚线”、“海曙奉化线”、“象山宁海线”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现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良好开端。

    图3  乡镇街道

    图片3.png

    表3  乡镇街道

    单位:个

    指  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10

    10

    10

    10

    10

    10

    10

    75

    75

    73

    73

    73

    73

    73

    街道

    69

    71

    73

    73

    73

    73

    73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90个,其中,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3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797个,覆盖100%的村(社区)。2835个社区(村)的1441万人次老人享受助餐服务,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覆盖率达95%。A级及以上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614个,占中心(站)总数的87%,其中AAA级365个。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数45948张。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宁波市精神病院)1个,拥有床位数500张。

    3.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救助管理机构7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81人次。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年人福利。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23.13万名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全年发放高龄津贴资金2.15亿元。全市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为符合条件的27万名老年人支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1041.7万元。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孤儿234人(机构孤儿151人,散居孤儿83人),留守儿童147人,困境儿童5555人。2023年,全市共办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7件,解除收养登记6件。进一步健全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机构孤儿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3195元/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56元/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约9230万元。

    图4  孤儿人数

    图片4.png

    表4  孤儿人数

    单位:人

    指  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孤儿人数

    437

    380

    336

    316

    312

    271

    234

    3.社会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2023年我市在同城同标的基础上,将低保标准调标时间从7月1日调整为4月1日,实现了低保、特困、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社会救助福利标准全市统一联动调整,促进了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有效衔接。调标后,我市低保标准达到1255元/月,年低保标准为15060元;特困供养标准为2134元/月,年供养标准为25608元,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二,特困供养标准位居全省第一,提前三个月让困难群众提早享受政策福利。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家庭41469户,低保对象55879人。

    图5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图片5.png

    表5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单位:人、%

    指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低保人数

    70192

    67798

    59281

    59556

    59892

    57502

    55879

    年增长率

    2.84

    -3.41

    -12.56

    0.46

    0.56

    -3.99

    -2.82

    (2)特困人员供养。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30人,供养金累计发放逾1.04亿元,其中,在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有2068人,分散供养1162人。

    (3)临时救助。截至2023年底,全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0368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约6905.95万元。

    4.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认定(登记)慈善组织213家;年度新增慈善组织103家,列全省第一;新增慈善信托1.76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慈善信托累计规模达2.68亿元,涉及助困、助学、山海协作、共同富裕等领域。2023年,全年公益慈善事业支出21.39亿元,受益人数达162.9万人次。

    截至2023年底,全市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0124人(高级社会工作师5名,社会工作师5989名,助理社会工作师24130名)。全市经民政部门标识公示的志愿服务组织201家。

    图6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

    图片6.png

    表6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

    单位:人、%

    指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社工

    持证人数

    5003

    6529

    7578

    10410

    12507

    19142

    30124

    年增长率

    13.50

    30.50

    16.07

    37.37

    20.14

    53.05

    57.37

    三、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147家,其中:社会团体264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417家,基金会81家。

    图7  社会组织个数

    图片7.png

    表7  社会组织个数

    单位:家

    指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社会团体

    2615

    2489

    2537

    2590

    2610

    2621

    2649

    民办非企业

    4716

    5130

    7365

    7356

    7909

    7555

    7417

    (四)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23年,全市共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11家,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1840对、63680人,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 31732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108对。

    2023年,全市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13434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离婚13408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18对。

    2.殡葬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殡仪馆7家,通过殡葬改革的深入实施,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3.6%、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市“身后一件事”联办率达98%以上,位居全省第一。

    3.水库移民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新建、在建水库7座,分别是奉化葛岙水库(已蓄水)、柏坑水库、余姚西岙水库、慈溪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已蓄水)、清溪水库、北仑梅山港抽水蓄能电站。

    截至2023年底,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83528人,其中核定到人73877人,核定到村9651人。全市共计发放直补资金4428.8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90.28万元),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为98.9%。2023年,全市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185个,其中完成和美移民村建设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