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甬社·益享城市温情”—2025年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二、活动目的
聚焦服务群众、服务“一老一小”、助力大学生就业、助力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和动员社会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公益行动,通过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展现社会组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擦亮“红领甬社”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以2025年6月28日为主要活动时间点,贯穿整个六月份。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活动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社会组织特点,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创新、有特色。
(二)广泛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动员更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鼓励社会组织党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积极认领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面。
(三)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党员在公益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瞬间,营造浓厚的公益氛围,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四)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聚焦,紧密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把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作为公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区(县、市)民政局分别于6月15日、6月30日前,将《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9189337(兼传真)。
附件:1.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安排表(略)
2.全市“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成效统计表(略)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