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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5-06-15 14: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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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竺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效能、促进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供餐单位生产能力相对不足

    一是优化设施规划布局。我市持续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工作体系,建成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养老机构为主渠道,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邻里助餐点为补充的“3+3”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构建“城乡15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推动将老年助餐“民生菜单”变成老年人“幸福清单”,基本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能力村(社区)全覆盖。2024年,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超1800万人次,日均为3.24万人提供助餐服务。在全市日均助餐服务量中,有助餐需求的孤寡、高龄独居、中重度失能老人1.25万人,其他老人1.99万人,老年助餐机构供餐能力可基本满足老人助餐需求。二是协同多方补点密网。打开养老机构大门,依托养老机构共建老年食堂,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助餐送餐服务,实现资源共用、服务共享。引导经营规范、价格普惠、位置便利的连锁餐饮企业或配送餐机构等建设“老年共享”餐厅,切实扩充老年助餐服务供餐生产力量。指导老人居住分散的村(社区)、高山海岛、偏远地区等,采取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助餐服务问题,满足老人助餐供餐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在老年人口集中、新市民和青年群体助餐需求量较大的区域,进一步优化社区食堂布点改建。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较集中的农村、城乡结合地区,适当新建、填缺补位,同时利用邻里助餐点解决偏远山区、海岛老人就餐需求,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覆盖面。持续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方便可及、安全可靠、持续发展。2025年,全市将新建老年助餐设施126个,打造示范型全龄友好食堂20家,新增示范型老年共享餐厅10家,年服务人次提升至2000万以上。

    2

    送餐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全流程监管。召开全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视频会议,编制《宁波市民政全流程执法监管机制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通过标准引领、常态排查等方式做好全流程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行政检查,健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联络、信息共享、案件协商、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线索移交、协查协办、抄告抄送、联合会商等衔接机制。协同市监等部门共同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将养老机构食堂纳入“浙食安”平台实时监管范围,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率和“阳光厨房”建成率。我市养老助餐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入选浙江省唯一地级市“浙里食安”第一批示范项目。二是加强专项性监管。严格落实《老年食堂建设和服务规范》《宁波市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指引》等政策标准,切实规范送餐管理流程,细化助餐送餐服务要求。全面开展宁波市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明确老年助餐机构运营主体责任,督导各地完善老年食堂场所管理规范、助餐配送餐服务标准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督促老年食堂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突出食品安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强化老年助餐机构监管,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激发多方参与,健全部门共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食堂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助餐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开展食品、消防安全等培训,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双随机、等级评定、平安巡查等线上+线下方式,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守牢食品安全。

    3

    助餐服务资金缺口大

    一是扩大筹资渠道。建立多元筹资渠道,充分发挥慈善力量作用,通过公益创投、企业冠名、社会捐赠、志愿助力、乡贤反哺等多种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如镇海区成立辖区首个助老基金,其中“爱心车轮”项目筹集资金约29万元。北仑区推出“膳行北仑”公益助餐项目,吸引19家爱心企业和团体共捐助310万元,与47家“爱心食堂”结对资助。二是落实补贴政策。建立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健全“个人为主、企业支持、政府补助、慈善捐助”的老年助餐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投入,给予5万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增老年助餐点给予每个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食堂助餐服务居家老人数50人(含)以上给予每个每年2万元,10-50人的给予每个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积极引导各地老年食堂加强助餐配送餐成本核算,鼓励村(社区)利用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支持本村(社区)老年食堂服务长效运行。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补助经费23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突出长效运营,引入更多资质优、信誉好的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和优质餐饮机构力量,拓宽老年食堂资金保障渠道。推动“老年食堂”向“全龄食堂”转型升级,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统盘、合理配置资源,鼓励将适合建设助餐服务设施、方便老年人进出的社区配套用房、闲置幼儿园、空置沿街商铺等国有、集体房产,新建或改造成助餐服务设施。同时,完善全市老年助餐服务“一张图”,构建多元参与、全龄共享服务模式,扩大老年助餐“朋友圈”。

    4

    菜品单一,助餐服务信息化程度较低等

    一是编制膳食指南,提供多样菜品。加强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需求调研,汇聚专家力量,精准把握我市老年人餐饮消费喜好和口味偏好,形成老年助餐专项课题研究《宁波市老年人膳食服务指导体系(膳食指南)2.0》。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指导各地助餐机构提供科学营养、丰俭由人的老年特色餐食。如,下应街道君睿社区联合辖区内餐饮企业“新四方”共同打造共享餐厅,为老年人每日提供50多道不同自助菜品,实行荤素同价、称重计价,供老年人自行选择。又如,白鹤街道孔雀社区创新推出“双龄食堂”,利用幼儿园厨房闲置时间为社区老年人制作低糖低盐少油的营养餐食。二是建强数智力量,赋能老年助餐。完善更新助餐服务机构点位信息,持续推动全市157个乡镇(街道)助餐服务机构地图和助餐标识上墙张贴。试点对养老助餐配送车辆进行GPS定位,实时跟踪车辆轨迹,精准监测配送时间,全面提升养老助餐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对全市已建设“阳光厨房”的养老机构食堂,同步接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风险智治应用场景,第一时间通过手机App和PC端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推送问题预警,督促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实现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浙里康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全市部署推进老年人“爱心卡”服务机制,将助餐补助、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村集体补助、慈善捐助等资源,统一集成到社保卡“爱心卡”账户,老年人通过刷卡、刷脸、刷码,实现助餐补助自动享受、优惠自动扣减、订单自动监管。探索建立管理部门、服务商、家庭(老人)多维度的智慧管理应用,实现“一卡通吃、补贴同享”的助餐服务闭环。将各类老年助餐机构纳入“浙里食安”平台,严格执行食品溯源、食品留样、食品抽检等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数字化效能。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阮翔,联系电话:87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