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设立“养老护理员节”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研究,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设立“养老护理员节” | 1.完善政策体系。深化技能提升体制,探索设置“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成熟定型。 2.完善培育体系。支持院校开展新一轮重点专业建设,完善供需对接、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继续教育等长效机制。 4.完善褒扬体系。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先进模范选树活动和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各地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5.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市养老健康服务促进会及县级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结合重阳节、敬老月等节庆契机,鼓励支持通过区县试点或全域发动、自愿参加的方式,探索开展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系列主题活动,打造属于养老服务人的“养老服务节”,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增强老龄友好的社会认同,进一步浓厚尊重、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有关参阅材料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夏晓群,联系电话:87226020)
附件
有关参阅材料
宁波市自1987年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老年群体高龄化失能化、家庭少子化小型化情况日趋突出。截至2024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187.8万,占户籍总人口的30.1%。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24.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4%。
在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下,设立“养老护理员节”,对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等具有积极意义。近几年,我市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发展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为高质量打造“甬有颐养”民生品牌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截至2024年底,全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以上,养老服务护理从业者1.1万人,高级及以上持证人员占比达35%以上,其中高级技师10人(占比和数量全省第一)。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营造“引才”环境。一是大幅提升奖补标准。养老护理月岗位津贴由150-300元提升至300-1200元,补贴力度领跑全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奖补标准由2.1-4万元提高至3-5万元。二是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动海曙区广安养怡院、宁波市南山老年疗养院等机构成为健康宁波研究基地实践基地;宁波福龄颐养院、宁波颐乐园等机构成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老年护理实践教育联合体,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等10余家单位为全国健康养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三是开展人才培育战略合作。支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健康养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浙江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建强老年康复护理相关产教融合育人基地,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签订《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战略合作协议》,在养老服务人才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教育资源建设、技能培训与鉴定、技能比赛、学生志愿服务等方面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二)落实“育才”举措。2014年5月,由宁波市民政局牵头宁波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人力社保局等政府部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以及30余家养老机构,合作成立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挂牌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是全国首家老年服务领域行业学院,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学等6个专业,每年招收学生约500人。宁波北仑弘途高级技工学校、宁波第三技工学校、宁波高德技工学校、余姚技师学院开设相应养老护理专业,每年招收学生120余名。在全省率先出台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制度,“甬易养”护理学堂实现“一地共享、全省运用”,并纳入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场景之一。目前,“护理学堂”访问量超过250万人次,课程点击量超过370万次,累计学时超过36万小时。
(三)拓宽“用才”空间。指导成立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技能大师(或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3家,健全优秀养老从业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褒奖机制,2023年以来,人社部门先后推出事业编制定向招录优秀护理人才5名。全力培育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2名选手代表浙江在2024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项目中分别斩获一、二等奖。1名选手在2024年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养老护理赛项中获得第一名,在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下步,我市将更注重统筹协调,在完善养老服务事业的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借鉴杭州、长沙等地设立“养老护理员节”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推动宁波设立“养老护理员节”,构建老龄友好的社会认同,推动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转型。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和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一)完善政策体系。学习借鉴上海、北京等地有益经验,起草《关于加强宁波市养老服务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培训、选拔、比武、奖励、晋级”五位一体技能提升机制,探索“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打通职业晋升渠道。将养老服务领域高技能人才纳入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序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医疗保障等政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保持全省前列,其中高级及以上持证护理员比例动态保持35%以上。
(二)完善培育体系。聚焦养老服务领域“三支队伍”建设,支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技师学院等院校开展新一轮重点专业建设,并建立完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供需对接机制,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充实“甬易养”护理学堂(网络)视频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掌上培训、模拟考试等服务功能。继续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培训工程。
(三)完善薪酬体系。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水平调查评估,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岗位使用有效衔接,参考《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通过行业协会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完善体现岗位价值、工作强度、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的养老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辐射服务周边社区老年群体,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在行业领域内多点执业,开展入户与定点服务,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从一线优秀养老护理员中遴选管理岗位人才,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不同从业时间发放养老护理员激励奖励。支持各地推出养老机构事业编制定向招录优秀养老护理人才举措,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四)完善褒扬体系。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先进模范选树活动,推动从业人员代表参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活动。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在职业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和荣获有关称号的护理员,按程序推荐评选“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行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按程序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认同度,充分营造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