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社区食堂政策、改进老年助餐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因资源分散、运营成本高而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 一是快速推进设施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老年助餐设施1541个,其中,老年食堂538个、老年助餐点819个、老年共享餐厅184个。全龄开放的社区食堂231家,占比15.0%。老年助餐服务覆盖100%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助餐服务覆盖95%以上,日均服务老年人3.2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3%。二是“15分钟服务圈”基本成型。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城区助餐服务半径缩短至1公里以内,农村地区依托居家中心和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乡镇实现“一镇一策”、村实现“一村一点”,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三是财政投入持续加大。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补助经费2300万元,对新建助餐设施按2万元/个给予建设补贴,养老机构食堂助餐服务居家老人数50人(含)以上给予每个每年2万元,10-50人的给予每个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 下一步,将聚焦老年助餐便捷可及,充分考虑区域人口数量、人群特征、餐饮业发展状况、消费需求等因素,统筹优化老年助餐设施布局,实现“新建一批、整合一批、撤并一批”。一是进一步织密老年助餐网。在推进老年食堂、助餐点年度建设任务的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和已有网点情况,一地一策,推动老年助餐送餐“补点密网”,切实解决老年人用餐助餐刚需。二是切实优化老年助餐设施布局。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密度、出行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统筹优化设施布局,科学布点。坚持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在老旧小区提倡“嵌入式改造”,在农村探索“老年食堂+邻里互助”模式。三是发挥全链条助餐网络效能。实施“中央厨房+助餐点+快捷配送”模式,为整个片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打开养老机构大门,依托养老机构共建老年食堂,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助餐送餐服务,实现资源共用、服务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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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食堂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较为单一
| 一是餐品结构优化升级。镇海区、鄞州区等多个助餐设施设立“健康膳食专窗”,开发低糖餐、低脂餐、半份餐等特殊膳食,惠及孤寡、高龄独居、中重度失能老人1.25万人,其他老人1.99万人,老年助餐机构供餐能力可基本满足老人助餐需求。二是“食堂+”功能持续拓展。在居家中心老年食堂嵌入健康检测、文化娱乐、社区红娘、纠纷调解等服务,打造“颐食坊”“乐龄餐桌”等品牌项目。三是智慧化管理全面铺开。通过连续3年改造提升,鄞州区开发“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平台”,多个区县建成智能终端信息中台,实现订餐、结算、评价全流程线上、线下一体化,年累计服务超1800万人次。 下一步,将辐射全龄群体,探索助餐服务多元发展。推动老年食堂在满足刚需老人需求后,服务辐射有需求的全龄段人群,提升老年餐厅“造血”能力。支持更多老年食堂转型为社区食堂,向全年龄段人群开放。一是推动“老年食堂”向“全龄食堂”转型升级。在重点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兼顾全龄段社区居民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推动助餐服务“全龄友好、普惠优享”。积极引入优质餐饮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参与运营老年食堂,支持更多的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型,采取优化就餐时间、空间、收费等措施,提供“全龄友好”便民助餐服务。二是实现助餐服务标准化、多样化。发布《老年食堂建设和服务规范》(DB3302T 1139-2023)地方标准,出台“老年共享餐厅”建设指引。编制《宁波老年人膳食指引》,指导有条件的“老年共享餐厅”科学制定食谱、合理搭配食材。激活市场力量,培育宁波本土老年助餐服务品牌。三是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激发多方参与,健全部门共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食堂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监管长效机制。 |
感谢您对老年助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阮翔,联系电话:87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