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宁波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宁波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组织开展“甬尚乐龄·有为”系列行动,推动“银龄行动”拓面提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营造老年人“参与、奉献、有为、乐活”的乐龄生活场景,为我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汇聚“银发力量”。2026年,“银龄行动”全市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养老享老的重要品牌。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甬尚乐龄·银龄献智”行动。广泛组织动员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的老年知识分子献智献技,为有需求的地区、单位提供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科普宣教、技术帮扶、健康指导、助学支教等智力援助服务。充分发挥市级老年社团组织的专业优势,为欠发达地区送医、送科技、送文化体育、送老龄服务技能等活动。鼓励银龄志愿者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助力培育时代新人。组建“银龄讲师团”,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传递宁波老龄工作好声音。发挥“忻元华”银龄教师支教团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深化省际“银龄行动”。
(二)开展“甬尚乐龄·乡村助兴”行动。组织引导有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老专家学者、老科技工作者、老干部等,以技术咨询辅导、返乡担任“驻村书记”、争做乡贤、结对帮扶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银龄讲学计划,重点支持农村、山区、海岛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教学工作,助力乡村义务教育。探索开展“银龄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协同做好农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三)开展“甬尚乐龄·基层共治”行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民主监督、平安巡逻、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卫生防疫、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活动,在基层治理中贡献“银发力量”。常态化开展“甬有银力”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基层治理中当好政策宣讲员、平安协管员、民生服务员,在舆论引导、三治融合、城乡品质提升等方面传递正能量。
(四)开展“甬尚乐龄·互助享老”行动。鼓励各地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因地制宜组建“6080”“银龄骑手”“幸福来敲门”等“以老助老”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健康、低龄老年人帮扶空巢、高龄、病残、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日常巡视探访、生活照料、送餐助餐等服务。鼓励各地组建以老医疗卫生专家、康复护理人员为主体的银龄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中,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上门体检、就诊、照护等医疗康复服务,并结合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开展义诊巡诊、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照护指导等健康科普服务。强化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桥梁纽带功能,鼓励基层老年协会骨干义务担任“养老管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和供需对接等服务。依托各级老年电视大学开展“智慧助老”,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五)开展“甬尚乐龄·芳华添彩”行动。组织引导银龄志愿者助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弘扬良好家教家风。倡导“一老一小”牵手,推动更多银龄志愿者参与“共享奶奶”“我陪孩子读经典”等行动。鼓励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文体团队等组织老年志愿者进农村、进社区、进机构,提供文体活动、文艺演出、技艺培训、健身指导等志愿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支持老年人参与各类适老文体赛事、活动、展览展会等志愿服务。支持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优势,依托健康、才艺等“乐龄”社群,发展银龄志愿服务骨干队伍,培育一批“乐龄代言人”,展示新时代老年人老有所为风采。
三、行动措施
(一)完善队伍网络。市级依托市银辉志愿者联合会建立“银龄行动”志愿服务总队,组建专家组,统筹指导全市“银龄行动”;各区(县、市)根据需要建立“银龄行动”志愿服务大队,组织镇乡(街道)、村(社区)和有关行(事)业领域银龄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工作,形成市、区(县、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银龄志愿服务队伍。发挥银辉志愿者带头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行动”,注重吸纳医疗、教育、文化、心理、法律等专业人才,发展壮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
(二)拓宽参与空间。积极探索“互联网+银龄行动”服务模式,利用“浙里康养”平台“银龄行动”应用场景、宁波市We志愿服务平台等,做好“银龄行动”志愿者招募、组织,促进银龄人才和需求方人岗匹配、“点单式”服务,实现“银龄行动”供需精准对接。重大公共体育设施、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需要招募志愿者的,结合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为银龄志愿者保留一定比例的岗位。充分利用老年人原单位、所在社区的有利条件,为有意愿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人提供机会。加强对“银龄行动”志愿者的激励,探索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养老服务等激励方式,鼓励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等设施,建立银龄志愿服务站,为志愿者提供注册、培训、岗位信息、积分兑换等一站式服务。
(三)培育特色项目。结合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引入专业组织参与,研究编制《宁波市银龄志愿服务项目指引》,通过标准引领、项目化推进、跟踪式指导,培育一批银龄志愿服务特色项目,打造一批银龄志愿服务品牌,形成一批“乐龄有为”优秀案例。引导涉老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分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强、有引领作用的银龄志愿服务项目。鼓励慈善组织、基金会等支持银龄志愿服务团队、服务项目孵化培育,提高“银龄行动”组织化、项目化水平。
(四)优化管理服务。组织银龄志愿服务组织入驻宁波市We志愿服务平台,做好注册认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等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智慧助老活动,引导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注册、活动记录、积分兑换等帮助。建立银龄志愿者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市级对银龄志愿服务特色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区(县、市)依托老年电大网络培训银龄志愿服务骨干,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日常培训,普及银龄志愿服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引导和鼓励老年人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和身体条件,选择适宜的志愿服务活动,必要时安排行前体检,制定应急预案。鼓励引进商业保险,做好志愿者安全保障。
(五)加强品牌宣传。各地要结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全国“敬老月”活动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银龄行动”主题活动,在启动仪式、志愿者出征仪式等宣传活动中规范使用“银龄行动”标识、队旗、口号和宣传用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广泛宣传“银龄行动”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老年人老有所为、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银龄行动”由市老龄委领导,市老龄办统筹协调,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老龄办具体落实。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创新开展、协同推进“银龄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结合地方财力状况,统筹现有保障资金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公益性捐赠、设立专项基金、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银龄行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筹资机制,推动“银龄行动”持续健康开展。
(三)加强评估指导。市老龄办定期对“银龄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老龄办按要求做好“银龄行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