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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宁波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甬民发〔2021〕36号)
  • 来源: 市民政局
  • 时间:2021-04-06 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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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进一步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将《宁波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其他需公示内容

    1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5月底前


    2

    制定《城乡社区和谐自治标杆先行市建设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3

    《宁波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21-2035)》

    市民政局、市地名办

    市民政局

    《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08-2020)》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4

    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6月底前


    5

    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12月底前



      政策解读:【成效解读】宁波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