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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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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宁波市恩美儿童学校)主要服务职能为:

(一)收留托养政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移交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伤残军人、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经批准入住的社会老人,并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籍等服务。

(二)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 18 周岁儿童。

(三)对遭受监护侵害、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关爱保护和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四)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全市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评估。

(五)开展院内儿童及社会困难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